贷款流程
企业借款申请审批流程
个人借款申请审批流程

一、接受咨询
受理人接受企业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向客户介绍我公司企业贷款业务品种,说明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
受理人按照企业信贷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有关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1)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表、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摊位证等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2)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盖有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贷款客户印鉴卡两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及水电费交纳单据。
(4)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非独资企业的各股东有关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5)企业在开户行结算账户资金清单。
(6)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承包经营企业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交发包人同意该保证担保的书面文件。
(7)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供近期担保明细。
(8)采用抵(质)押方式的,须提供抵押(出质)人同意提供抵(质)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权属证明,抵(质)押物清单及价值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两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
(10)借款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
(11)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贷款对象
面向北京昌平地区的三农、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给予小额贷款支持。
四、贷款条件
1、借款人需在本地区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稳定的产业基础,有较稳定的现金流量,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效益好、信用好(指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之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足够的抵(质)押物或足额的担保。
2、严禁对下列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客户提供贷款:
(1)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经营的
(2)其主要产能已纳入国家淘汰类产业目录的
(3)未按国家规定取得项目批准文件、环保批准文件、土地批准文件或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的
(4)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或客户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
五、贷款种类
1、按期限分为中期贷款指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贷款,短期贷款指六个月以下的贷款
2、按行业划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服务业贷款、消费贷款、三农贷款、其它贷款
3、按担保方式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
A:抵押贷款又分为:房产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其它抵押贷款等
B:质押贷款又分为:存单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债券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
C:保证贷款又分为:专业担保贷款、信用担保贷款、互保贷款等
5、常用贷款种类
1>、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①专业担保公司须经我公司审贷委员会核批准入的。
②此笔贷款担保额与专业担保公司已担保余额加总不得超过我公司审贷委员会核批的担保总额。
③专业担保公司存入不低于贷款金额10%的保证金。
2>、保证担保贷款
①担保人不得低于二人,根据担保人财产、收入、信用状况增加担保人数。
②借款人的法人代表要有不低于借款本息的保险。
③属于互保贷款的,互保总额不得超过授信总额。
④属于公司担保的,要提交同意担保书、章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⑤本公司股东借款或担保的,借款及担保总额不得高于股东在本公司持有股份的80%。
3>、质押贷款
用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贷款的,根据质押额、兑现时间、收益率确定贷款比例,最后办理核押手续即可办理。
4>、房地产抵押贷款
①房地产权属证明。
②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③必要时抵押财产要有保险。
5>、其他抵押贷款
6、根据本地区三农、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具体经营特点和贷款要求,制定相应的货款产品。

六、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额度为1万元及1万元的整数倍,借款人单笔借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3%。
七、贷款利率
我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偿还的借款本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30%的逾期罚息。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决定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的天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的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八、贷款分布
每年向三农方面发放的贷款累计额不得低于全年累计发放金额的70%。
九、初步判断
经初步判断符合我公司企业贷款条件的,受理人应在收齐资料后当日将贷款申请资料移交信贷部经理,由信贷部经理安排调查人进行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还借款申请人,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
企业贷款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收集、整理借款人和担保有关资料和信息、共同调查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分析贷款需求的合理性、贷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客户的偿债能力、风险和综合收益,形成调查报告后,第一、二调查人须在调查报告上签字,对调查资料、担保情况、调查意见及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贷款调查须在接到任务分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系统查询
接到资料后,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企业及高管人员的信用状况。
(二)资料审阅
信贷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阅,并按照我公司企业相关贷款品种要求对已有资料进行核对,对缺少资料及时通知借款人补充。对资料中按规定留存复印件的,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要共同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由第一调查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并签名确认。
对资料的审阅要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客户主体资格、历史沿革、地理位置(包括注册地)、产权构成、关联关系(确认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不得作为小企业)、组织形式、职工人数和构成、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
(2)经营状况。企业所处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平均盈利水平、客户的生产、销售、效益情况,在当地行业所处位置和前景预测等。
(3)财务状况。最近两年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资金结构、资金周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销售归行及存款的较大变动及现状。
(4)融资及信用状况。客户在我公司和他行的融资水平、融资方式、对外担保情况;有无逃废债、拖欠我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等不良记录等。
(5)经营者素质。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领导层成员的学识、经历、业绩、品德和经营管理能力等。
(6)客户资金需求情况。
(7)担保情况。保证人资格、担保意愿、资信状况和保证能力等;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预计变现难易程度等情况。
1.对采取法人、其他组织保证的,主要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授权情况、担保意愿、资信状况、代偿能力、签字或印鉴的真伪等;
2.对采取保证保险的,主要核实保险单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保人是否投保全额保证保险并一次性缴清全部保费,保险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不利于我行贷款债权的特别约定;
3.对采取抵(质)押方式的,应对抵押物状况进行实地观察,对质押品必须核实是否属于可质押的质物范围。抵押物价值根据市场价值,以本公司与借款人协定价值为准。
(8)调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事项。
(三)实地调查
调查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时间进行实地调查。具体内容应包括:
(1)核实资料,包括企业的主体资格、产权构成、经营场所,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者基本素质、经营管理水平等是否与资料相一致。
(2)考察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员工情况、经营场所、产品的市场前景等。
(3)考察抵(质)押物的状况,包括抵(质)押物的形态、地理位置、权属状况等等。
(四)分析判断
(1)客户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情况。要分析客户最近12个月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总额与近二年来同期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总额有无差别;对于新开办企业,要分析注册资本的实际到位情况。
(2)客户担保情况。
分析客户的贷款担保情况,以及抵(质)押物的价值和变现的难易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抵押物价值进行预评估。
1.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要分析抵押物是否为合法有效、易变现,房地产抵押物是否为抵押人拥有,是否出租、自用或空置,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2.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要分析是否为依法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对于附有地上建筑物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价值应剔除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同时适当降低抵押率。不得接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3.以存单等有价证券或其他物权质押的,要核实质物的真实性及权属的有效性,要分析质物价值的稳定性和变现的可能性。
4.以其他企业进行保证的,要分析保证人的经营情况是否正常、保证能力是否充足;若是专业担保机构,要分析机构的担保资质是否有效、在我行的保证基金账户是否封闭、金额是否充足。
(五)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人将实地调查情况和分析判断进行汇总,形成调查报告。
(六)提出授信及贷款方案
调查人对客户情况及贷款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授信及贷款方案。
(1)客户授信方案
分析客户经营和担保情况,按照企业客户授信办法,对客户授信测算,并形成授信方案。
(2)贷款意见
分析客户偿债能力和收益情况,判断本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并对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利率、担保方式及相关避险措施等提出意见。
(七)记录相关资料
调查人将调查报告和授信及贷款方案填入《金典贷款公司企业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表》(见附件1),将有关资料提交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授信审批人。
对当年小企业信贷客户已进行授信的,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不再进行授信。若企业情况和抵(质)押物发生重大变化,应对其重新进行授信;对于授信有效的客户,至少应要求客户提供近期会计报表、纳税证明和新增贷款担保材料,对于没有发生变化的其他相关资料,不必重复提供。
十、授信、贷款审查审批
审查人:对有关调查资料从金融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我公司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对审查意见、风险识别、避险措施等承担审查责任。审查工作(不含辅助审查)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答复。
审批人(审贷委员会):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及风险控制角度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对审批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避险措施是否得当承担审批责任。审批工作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答复。
签批人:根据经营情况、当地市场信用情况决定贷款最终是否发放,承担贷前调查、风险控制、贷后管理责任。签批工作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答复。
(一)贷款审查
(1)资料审查
对授信、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1.调查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2.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3.办理业务是否符合我公司相关贷款规定。
4.融资及信用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客户的融资结构、近年在我公司及他行融资状况、融资担保方式、我行融资同业占比情况、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客户或有负债情况、有无不良记录等。
5.财务风险分析。主要分析企业历年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财务指标和财务比率,重点分析客户现金流量及变化情况,判断客户的偿债能力。
6.业务风险收益分析。主要分析该笔贷款的潜在风险和采取的相应避险措施。如有必要,需分析客户对本行的综合贡献。
7.担保能力分析。拟用作贷款抵(质)押的财产是否合法有效、充足可靠;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保证的,主要分析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或有负债状况、信誉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对专业担保机构保证的,主要分析其资信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对自然人保证的,主要分析其财产的有效性、收入的稳定性、合法性及其信誉状况。
8.保护性条款及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充分有效。
9.经提出的授信方案是否符合我公司规定,是否合理。
10.其他需审查的事项。
(2)辅助审查
对按规定需要提交风险控制、财务会计、信贷管理、法律事务等有关部门辅助审查的,专职审查人在签署审批意见前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辅助审查,并由辅助审查部门签署辅助审查意见。辅助审查意见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署意见
授信审查人对借款人资料、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后,结合辅助审查意见签署授信、贷款审查意见,提交授信审批人。
(二)贷款审批
(1)审批人审批
授信审批人对贷款资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阅,对授信及贷款风险进行评估,签署审查意见,并提交有权签批人。
(2)签批人签批
有权签批人在审阅有关资料及审批人审批意见后,根据贷款风险情况及当地市场信用情况决定贷款最终是否发放,并签署签批意见。
签批人与审批人在客户贷款审批上存在不同意见时,贷款原则上不得发放。若有必要,可申请复议,确认贷款最终是否发放。
(三)资料整理移交
贷款签批后,将相关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信贷部,将办理具体信贷业务的审批意见反馈给信贷操作人员。
十一、贷款发放与收回
信贷业务基本流程遵循“三级审批”,“权限制约”,“权责对称”,“清晰高效”的基本原则,所有信贷业务应按流程、按权限运行。
信贷员:核实放款前提条件是否落实;填写并核实相关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落实担保手续,对担保手续的完备性负责;办理贷款发放和收回手续;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在办妥抵(质)押手续后须及时发放贷款。
会计人员:根据借据发放贷款,对贷款划付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进行账务处理,办理质物解冻。
(一)贷款发放
(1)核实放款条件。信贷业务操作人员依据审批意见对贷款前提条件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2)签订合同。信贷业务操作人员负责填写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表外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后,通知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出质)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当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交我公司有权签约人签署合同。
(3)办妥抵(质)押登记、保险、质物交付或冻结等手续。需进行抵押登记的,信贷业务操作人员(客户经理必须双人)要持相关合同与抵押人一起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签署借据。信贷操作人员对借据要素审核无误后提交有权签约人签署。有权签约人根据借款合同、审批书和相关担保落实证明材料,签署借据。
(5)贷款发放。信贷员将签署生效的借据,交由会计人员按规定向借据载明的账户发放贷款。
(6)资料移交,整理立卷
(7)贷款时间。根据借款人与本公司相互熟悉的程度和资料的齐全和日常信贷员对借款人了解的成度,最快的贷款可当天到帐。
(二)贷款收回
(1)正常收回。一次性归还的贷款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信贷员通知企业在贷款到期前落实还款资金。
(2)提前收回。
1.信贷员受理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经审查符合提前还款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提前还款事宜。
2.会计人员进行提前还款账务处理,向借款人出具提前还款凭证。
(3)到期未收回。信贷人员按规定催收和清收。
(4)撤押。贷款本息结清后,会计人员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凭证,信贷员根据贷款结清凭证办理撤销担保手续。采取质押担保的,对质物进行解冻并退还质物凭证;采取抵押担保的,信贷员向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撤销手续。
十二、贷后监督 
信贷内勤人员对贷款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和贷款发放过程的合规性进行逐笔监督;对贷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负监督责任。
(一)档案接收
信贷员接收贷款经办人员移送的贷款档案,核验贷款资料是否完整、要件是否齐全。
(二)作业监督
信贷内勤人员在接到贷款档案后,审查贷款档案,对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和贷款发放过程的合规性进行逐笔监督。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1)贷款审批意见是否落实。
(2)审批人审批过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权限审批、化整为零审批贷款等违规操作行为。
(3)监督贷款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合规,合同要素是否准确、一致;担保资料是否齐全。
(4)是否对有不良贷款和欠息的企业新增贷款。
(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跟踪核实
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视情况分别处理。
(1)监督发现问题需要核查确认的,应向信贷部经理及时报告;
(2)监督发现业务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存在不符合信贷政策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问题,应向有关负责人及时报告;
(3)检查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合规操作行为,应提交检查人员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信贷内勤人员应当对所监督行为负责,在所监督的贷款档案上签名或盖章。
十三、贷后检查
信贷员负责对客户贷款用途进行检查;按照贷后管理要求进行贷后间隔期检查;对贷后管理中发现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信贷员:负责对贷后监督和监测中发现的风险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1)贷款用途检查。信贷员要跟踪贷款发放后资金流向、监督借款人是否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间隔期检查
1.间隔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利息;
(2)企业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资产及负债总量、结构变化是否异常;
(3)抵(质)押物保管和价值、权属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4)保证人代偿能力变化情况;
(5)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2.检查频率
(1)对于新客户,须在贷款发放一个月之内检查一次,以后每个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同时须进行大户贷款和违约贷款风险分析会,分析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2)以下贷款如能正常还本付息、贷款归还正常,可每季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房地产全额抵押担保;全额低风险担保的企业贷款。主要检查企业经营动态、抵质押物状况和保证人代偿能力情况等。
3.检查报告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应根据检查内容形成检查报告,提出建议或措施后,报告负责人。对发现客户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危及我公司信贷资产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视情况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报告上级。
十四、贷款催收
信贷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出现违约的企业贷款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催收,信贷员应当根据违约借款人名单,组织进行催收,以避免相关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催收方式包括:
(一)电话催收
信贷员进行人工电话催收,并做好记录,包括被催收客户名称、催收时间、通话内容等。
(二)上门催收
(1)填写催收通知书,送达违约借款人和保证人签收。对一次性还款客户,贷款逾期1个工作日后,催收人员须上门催收;贷款采取保证方式的,应同时对保证人一并进行上门催收。上门催收时应同时送达填写好的催收通知书(见附件),求借款人或保证人签收,并将催收通知书回执带回。如遇借款人或保证人拒绝签收,可结合公证催收、邮寄催收和委托律师催收等方式。
(2)记录整理上门催收情况。催收人员应对上门催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连同催收通知书回执一并存档。
(三)对于催收无效、形成不良贷款的,应及时通过诉讼、抵押物拍卖、以物抵债、核销等方式收回贷款。